各位考生:
按照《重庆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约定,根据报名情况,经事业单位研究、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各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予以公布(具体比例见附件1、2)。为确保面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关情形按如下规定处理:
1.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
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其中,属于特殊紧缺人才且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达60分,则可进入面试。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比例情况表(一).xls
2. 2015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比例情况表(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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