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2115 次 日期:2011-07-12 1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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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拟公开招聘6名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名称分别为:森林培育与利用系、林业信息工程系、林业经济管理系、生态文化与传媒系专职辅导员和园林系行政秘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行政秘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身体健康,计算机操作熟练,有日常公文写作及处理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2、专职辅导员岗位:3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素质,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正派,处事公正;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有团学管理经验者,或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学生干部、受表彰和奖励者优先;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系部日常行政工作计划,起草各类请示、报告、通知等文件材料。

2)承担系行政的服务工作,包括系内外公务活动的联络、布置、行程、用车、票务、食宿、费用等安排;承担接待、会谈的预约、安排、记录等和文书档案的定期整理、分类、归档。

3)承担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发、领用、登记、维护维修、处置和消耗性材料领用、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以及名片印制、报刊杂志订阅、收发和公务信函、传真收发工作。

4)负责公务活动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的日常管理、调度、维护保养,做好会议服务工作,负责院级、系部会议的人员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

5)做好系部考勤,负责教师津贴的核算,及上报工作。

6)协助完成学院院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等行政部门布置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协助系部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勤工助学、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三、招聘计划:

用人部门及联系电话 招聘人数及岗位 聘用时间 相关要求 备注
园林系
0871-5099343
1名行政秘书 3年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身体健康,计算机操作熟练,有日常公文写作及处理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森林培育与利用系
0871-5016858
1名专职辅导员 3年 男性,林业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必须住校
林业信息工程系
0871-5010926
1名专职辅导员 3年 中共党员,计算机专业、经济类专业或艺术设计类专业(限美术或数字图像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必须住校
1名专职辅导员 3年 计算机专业、经济类专业或艺术设计类专业(限美术或数字图像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必须住校
林业经济管理系
0871-5010576
1名专职辅导员 3年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擅长球类运动及体育竞技项目。 必须住校
生态文化与传媒系
0871-5010265
1名专职辅导员 3年 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细致,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文体特长者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必须住校

四、相关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生活待遇和工资按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13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持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分别到相应系部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相片一张。

六、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面试。即: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经面试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部门通知。

七、录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考核、培训合格后,择优录用。

八、岗前培训:

由用人部门及相关处室统一组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各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所交材料复印件,恕不退回。

十、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

1、电话:0871-5015461、5010573(张老师)

3、联系地址:昆明金殿一号云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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