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大专院校,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凡参加2014年度、2015年度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高级技师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合格,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资格相关条件,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参加2012年度、2013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继续申报。
二、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6份(见附件1,A3纸打印),该材料请勿装订。
2、学历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技师资格证书或工程师、讲师等相关专业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近5年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最高水平成果或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1份。
6、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2)。
7、各市、州工考办需提交《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花名册》(A3纸打印,见附件3)。
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人单位及市州人事主管部门验证盖章。
1、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按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薪函[2005]13号)文件和《 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薪函[2005]24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2、评审材料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集中、逐级、装袋报送。省直的材料,直接报省人事考试院。
3、对原件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省高技评委会将退回材料并附上退回回执书,限期15个工作日之内由上报材料的人事部门对疑问进行解释,合乎条件后予以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1、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 人社厅社保大楼15楼1509室)。
3、联系人:王木子 联系电话:027-87231030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温馨提示: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花名册》来源于湖北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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