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具体时间:
10月8日—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商洛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地址:商州区州城路西段)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时间安排:
10月8日,报考市直、商州区、洛南县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10月9日,报考丹凤县、柞水县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10月10日,报考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持证件: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2015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证件:
1、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
2、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报名表》需用A4纸打印,并在诚信承诺书内签名;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件;
5、未就业人员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区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西部志愿者”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团市委加注意见(加盖公章);村官”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市委组织部加注意见(加盖公章);“特岗教师”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所属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加注意见(加盖公章);“振兴计划”工作人员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注意见(加盖公章),陕西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证书。
8、身份证非商洛籍的大专毕业生,须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咨询电话:0914-2335508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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