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15〕75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2015年度我省自然科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11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职改办字〔2008〕81号、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办发〔2005〕34号、陕人发〔2003〕71号及陕人发〔2001〕69号、陕人社函〔2013〕334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1. 申报者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推荐函及公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一式12份, 同时提交电子版;
5.同行专家书面评议材料一式2份,申报研究员者需有5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其中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得少于3人,申报副研究员者需有3位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其中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得少于2人;
6.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不具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认定的高校毕业证书者,则必须提交破格晋升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有效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需填报《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9.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需填报《陕西省职称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
10.现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能体现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一份,包括申请报告、总结报告、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县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材料,所有论文、研究报告、科研成果必须注明本人所排名次。其中代表性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效益证明材料等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论文的具体要求:
(1)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性研究文章;
(2)申报正高级者需有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3篇以上(含3篇),申报副高级者需有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
(3)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
(4)论文如属保密而未发表,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定和证明;
(5)专刊、增刊、特刊及电子网络版发表的论文均不予认可。
12.关于继续教育要求:根据陕人社发〔2011〕54号、陕人社函〔2015〕183号文件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复验合格。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 任职年限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任职满3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任职满4年可申报上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学历学位者依据陕西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2015年底之前符合任职年限要求者,经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2.各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材料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
3.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
4.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凡属个人填报的各种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5.同行专家评议表必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6.报送材料需附贴报送材料目录。请将报送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推荐函及公示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总结报告、代表性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0日之前
地点:陕西省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宋少华
联系电话:029-82160159 E-mail:sshh@ms.xab.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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