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衡量推免生、综合考核选拔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制定本学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选拔考生复试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
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权的高校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
二、综合考核选拔
外校“985工程”、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选拔复试,通过综合考核复试者,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即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三、推免生、综合考核选拔考生复试工作
(一)选拔考试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云良
副组长:王新平、敖双红
成 员:胡平仁、敖双红、陈云良、余卫明、何炼红、杨开湘、罗树志、刘益灯
秘 书:刘萍
2.面试小组
专业面试组长:陈云良
面试成员:胡平仁、敖双红、李国海、余卫明、何炼红、张善燚、罗树志、张海燕
记录人:金大宝
英语面试组长:邵华
面试成员:王历、邓婷婷
记录人:邓婷婷(兼)
(二)面试工作安排
1.综合考核选拔
时间:9月29日上午8:30开始,专业课与英语面试按抽签顺序分开进行,测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专业面试地点:法学楼210会议室;
英语面试地点:法学楼207会议室。
2.校内推免生考核选拔
时间:9月29日下午2:30开始,专业课与英语面试按抽签顺序分开进行,测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专业面试地点:法学楼210会议室;
英语面试地点:法学楼207会议室。
3.校外推免生考核选拔
时间:待定
专业面试地点:法学楼210会议室;
英语面试地点:法学楼207会议室。
4.复试分值及排序
考试分为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二个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为以上二项成绩之和除以2,按照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种类别分别进行排序,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必须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综合选拔合格的考生参加2016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我校录取复试分数线优先录取,并于2016年4-5月统一参加我院复试,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
通过复试的推免生、综合考核选拔考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校内外推免生持《复试结果通知单》到学校研招办(校本部三办301)领取《推荐免试接收函》;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考核选拔考生持《复试结果通知单》到学校研招办(校本部三办301)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领取《综合考核选拔复试合格通知单》。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报名,我校网上报名时间:9月28日-10月15日,“推免服务系统”接收阶段开通时间:9月28日- 10月25日。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我校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1天内网上报名,其他学生最好在开通2天内网上报名,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试。
2. 对复试过程中教师、考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均应以实名书面举报信的方式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交给复试领导小组。投诉受理人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0731-88660220。
本复试方案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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