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度国土系列助理级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及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在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初定员级、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所在岗位、所定资格三者一致。
(三)申请初定员级、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要求。
(四)必须参加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且取得合格证。
三、报送材料内容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
3、继续教育证书,本科历需提供一科、专科学历需提供三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集中装袋报送,填写目录贴在材料袋封面;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中部门考核鉴定及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3、2015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904室。联系人:郭俊发,电话:85697218。
4、可登陆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xz.lss.gov.cn中服务大厅中网上下载栏目查询、下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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