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中央和省在宜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参加2014年度、2015年度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工人技术等级高级技师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合格,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资格相关条件,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参加2012年、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高级技师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合格,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继续申报。
二、考评材料的报送内容
(一)由本人向单位人事部门申请并提交评审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后按规定加盖公章。所有评审材料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集中、逐级报送。
(二)报送评审材料包括以下种类数量: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6份(见附件1,A3纸打印),该材料请勿装订;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技师资格证书或工程师、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获奖证书(近5年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5、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论文或成果总结(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1份;
6、《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附件2),该材料请勿装订;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8日—20日
报送地点:宜昌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339室(环城北路40号)
联系电话:6056349 6748848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9月28日
附件:1、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温馨提示:
《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花名册》来源于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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