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76号)和《关于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政策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大庆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15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从9月末开始启动,各有关单位依照《2015年大庆市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1),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呈报申报材料(地点:市委党校教学科研楼217房间),中小学校教师、卫生、农业、畜牧等评审管理权限下放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现被聘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市批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行政、省批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审计、会计系列人员除外)。
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流动人员,已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由其档案存放的人才中心(服务局)负责申报;其档案不在人才托管的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申报。
从今年开始,取消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规定,只要现为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即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本人申请,单位考核、推选,主管部门复核上报,市人社部门向评委会推荐。特别提示:201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均使用《黑龙江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与《职称管理软件》(2014版)共同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通过《黑龙江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职称申报正式版(网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 )填报信息(个人职称申报说明见主界面下载栏目)。
(二)基层单位推荐
基层单位要做好职称推荐与岗位设置工作得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缺科学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对非被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材料齐全、考核合格的推荐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的同时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审核同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主管部门复核。
(三)主管部门复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要结合申报人人事档案和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复核所属单位申报人评审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19.211.87:8888 )向“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传申报人员信息;填写申报人员名册;将申报人员信息录入《职称管理软件》(网址: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index.jsp),并形成上报盘;组织申报人检查确认《职称管理软件》和申报人员名册信息,由申报人在申报人员名册上确认签名后报送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
以下提供的各类证件和相关材料必须为原件。卫生、教育部门申报材料依照行业主管部门文件要求装订,其他专业按申报材料目录装档,申报材料目录下载(网址:http://dq12333.gov.cn/neirong!findMokuaiNeirong.action?id=1651&pid=)。现将申报材料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人员推荐名册
各有关单位必须按所推荐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分别上报申报人员推荐名册(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申报名册填写时要让申报人详读填写说明,并在申报名册后签字确认(网址:http://dq12333.gov.cn/neirong!findMokuaiNeirong.action?id=1651&pid=)。
(二)申报数据
一是使用《职称管理软件》形成上报盘(注:disk_sb.mem和rsmc_sb.dbf两个文件);二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向“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注:如提交错误,请各有关单位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工作群66803279网上平台服务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中、高级申报人员均填写一式二份,在右上角标明主表和副表,同时标注本部门四位编码(基层单位按主管部门编码填写,如肇州县B001、萨区B00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单(或免试表和佐证材料)及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单等粘贴在主表最后一页,副表粘贴复印件各一份)。
(四)人事档案要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机构编制电子备案表》(机构编制电子备案表由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和2015年职务岗位工资变动审批表原件(2015年聘用岗位没有变动的,提供近期职务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原件);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未在编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盖有社保部门公章)。
(五)现任职资格证书
提供现任职资格证书。评审类的专业申报材料,申报中级的一并提供《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认定)表》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备案表》,申报高级的一并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考试类的中级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并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上情况申报高级的,省主管部门不做要求的系列除外)。
(六)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
提供有效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证书。免试人员除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同时提供相应免试佐证材料原件。从今年开始,在县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省、市直属单位人员)晋升职称时不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
(七)毕业证书
提供学历证书。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须一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表中验证期至须为2015年12月31日以后,并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一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中央、省委党校学历一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本科的还须提供有效专科学历及专科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八)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教育、卫生、会计、审计、出版和非医疗机构药学系统参加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人员,需提供本行业规定的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先申请评审,但暂缓核准(有关继续教育具体要求按省人社厅另行通知执行)。
(九)继续教育专业培训
申报人员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执行(大庆人社网“技术干部管理”栏目,网址:http://www.dq12333.gov.cn)。
(十)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
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成果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原件。
(十一)同级改职
同级改职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被聘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应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盖章。在晋升原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十二)优秀人才破格申报
按照“看实绩、重实效”的原则,对业绩特别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员需填写《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具体条件是: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被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确认的;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授予特殊津贴及国家或省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前三名或省重大贡献奖规定额定人员的(社科类奖励参照执行);取得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年纳税在500万元以上经营者)。上述为原省规定的申报标准和条件,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上报材料时间待定。
(十三)其他情况
学历破格人员、流动人员须填写相应的审查表,单位审核、盖章。
(十四)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人员
申报工程、农艺系列享受研究员级待遇人员,须填报《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审查表》:网址:q12333.gov.cn/neirong!findMokuaiNeirong.action?id=1651&pid=),在2015年10月10日前使用B4纸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装订。一般申报材料装订为两册,将学历、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单、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及其他审查表等基础证件统一装一册;有关工作业绩、学术成果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册,论文、论著、评审表不需装订;每一册装订材料首页都要有详细的目录,按目录内容依次录入(申报高级省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务任职资格时间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2015年9月1日算起。
(二)基层单位完善推荐办法
基层单位要强化申报推荐工作,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规定;要执行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三)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要严把审查关:一是要提升资格审查水平。要提高对评审工作重要性的加强认识,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二是要净化职称评审环境。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可综合利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知网”等网络平台,对有异议的学历、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参与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已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四)人社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市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称综合管理部门监督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强化对评审委员会和各类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探索实行评审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评审监督员队伍,科学、有效监督评审工作开展。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管,对外语、计算机等职称考试成绩进行备案管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证书发放,确保职称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五)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建立健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2015年起,在全省实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政策。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政策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7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基础上,积极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服务工作。
(六)落实国家政策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称评定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落实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要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对发表论文不再作具体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二是落实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精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切实将创业大学生的职称评定纳入服务范围,为创业大学生提供科学、客观和高效的评价服务,助力大学生职业成长和发展。
(七)特别提示
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凡是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主管部门未填写审核意见或不盖公章;未填写基层推荐票和年度考核结果;无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且不提供免试审批表;未填写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真实性承诺等,不予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及工作安排,请及时通过大庆人社网“技术干部管理”栏目(网址:http://www.dq12333.gov.cn)下载相关表格,查阅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等信息,统一组织申报。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8日
温馨提示:
《附件》来源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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