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护理学及医学相关专业
职位:教授、副教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历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校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
的履行岗位职责。
6.国(境)外研修经历:原则上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7.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校内教师申请者,应完成职务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考核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
8.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申请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有持续有效的创新性工作,并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提交不少于5项(含5项)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9.科研项目要求: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0.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中的1项:
(1)最近三年内应邀在相关领域ESI前1%机构报告其研究成果1次以上;
(2)最近三年内有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含行业大会)并作专题报告的经历;
(3)任现职以来曾任本学科重要期刊编委等学术职务;
(4)任现职以来曾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学术机构任职;
(5)最近三年内有为国家和社会机构提供决策咨询的经历;
(6)作为首席指导者,指导学生参加国际或国家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参与其他形式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传播和社会服务活动。(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担任讲师职务
满2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校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
的履行岗位职责。
6.学习经历: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研究的经历。
7.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校内教师申请者,应完成职务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考核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
8.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申请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有持续有效的创新性工作,并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提交不少于3项(含3项)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2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9.科研项目要求:如果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则优先考虑;如果仅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低要求,则需要做出特别说明。
10.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要求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临床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学术传播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关于代表性学术成果的说明
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发明专利、1项国家新药证书、1项新药临床试验批文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对选择“理论创新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高水平学术论著为主;对选择“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成果为主。
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高水平学术论著
(1)ThomsonReutersJCR-SCI期刊分区表一区期刊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SCI期刊分区表二区期刊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ESI高引用论文或热点论文。
(3)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其他学术论文。要求论文为SCI收录,且引用频次较高,或已产生重要学术影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
(4)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要求引用频次较高,或在本学科领域认可度高(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5)其他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学术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2.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成果
(1)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较大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2)获得的国家新药证书。
(3)获得的新药临床试验批文,并进入临床试验。
(4)获得认证的医疗行业标准或技术标准。
(5)获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6)其他在服务社会和成果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2份(需本人签名,不改变表格形式,内容较多的可添加附页,双面及单面打印各一份,并发送电子版);(请尽量将申请表控制在偶数以内)
(二)申请教授、副教授者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论著送审审核表》、《代表作专家评价表》、送审的代表作3篇(全文)各3份,表格不改变表格形式,可添加附页,双面打印,并发电子版。
(三)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函(应聘教授和副教授者需3名同行专家推荐);
(四)其他材料:个人学术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全文以及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有关
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邮寄退还。
教授、副教授: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
(二)程序: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相关程序进行。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备注: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徐俊梅
联系电话:020-87331917
E-mail:xujunmei@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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