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5级新生户籍迁移工作即将开始,因派出所只能给新生一次性集体办理户籍迁移,不接受零星办理,故请各学院通知需办理户籍迁移的2015级学生,将户籍办理所需材料交由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5日前交保卫处内勤科统一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要材料: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并统一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上标明院系、班级、身高、联系电话,每个学院附一份总名单。
联系人:李勤姣 咨询电话:8311105
保卫处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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