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政府,茫崖、冷湖行委: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公安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2015年青海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经州政府同意,决定在乌兰县、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分别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增强当地消防力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乌兰县10名,茫崖行委30名,冷湖行委5名。
二、人员管理及保障
(一)营房保障
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消防大队要在营区设置独立宿舍及办公场所供专职消防队员使用。
(二)装备保障
1、消防车辆。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消防大队要合理安排,立足现有,整合资源,优化车辆战斗力编成。
2、器材装备。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要依据相关规定,配齐、配足专职消防队员基本防护装备和常规灭火救援装备。
(三)经费保障
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要依据公安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地方经费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好业务保障和车辆装备建设经费。
(四)管理体制
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乌兰县人民政府,茫崖、冷湖行委要依托当地公安机关,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工作,由当地政府(行委)、公安机关共同负责队伍组建工作,公安机关具体实施招录、考试和日常管理考评。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消防大队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人员集训及执勤战备调度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施半军事化管理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11月上旬人员到位。
(二)严格管理,强化指导。公安机关要加强人员管理,加大对专职消防队员管理教育和督促检查力度;消防大队要强化业务指导,建立健全训练和装备管理规定,提高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公安机关要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有关规定,规范人员招录及管理,建立职业档案记录。乌兰县,茫崖、冷湖行委要加大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力度,提升专职消防队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保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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