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莆田商会:
关于成立武汉市莆田商会职称评审工作小组的请示》悉,为服务武汉市莆籍非公企业发展,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同意成立武汉市莆田商会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小组挂靠武汉市莆田商会,其组织结构、职责范围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评审工作小组人员由武汉市莆田商会工作人员兼任。组成人员为:
组 长:郭国松(秘书长)
副组长:杨春金(执行秘书长)
成 员:黄茂林(常务副秘书长)、李娟娟(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习想(办公室工作人员)、丁佩佩(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习想(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武汉市莆田商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职责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人发[2005]59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在汉莆籍非公企业人员的经济管理、工艺美术和农业技术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组建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并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评审委员会依据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2、负责在汉莆籍非公企业人员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汇总、初审,并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预审。
3、组织、指导、协调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聘请专家对预审后的申报材料进行考核、答辩,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4、负责将经考核确认和评审通过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确认,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统一编号为“闽特-”。
三、其他有关事项
1、评审收费标准须经莆田市物价局批准。
2、评审工作小组对外发文须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
3、其他未尽事宜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上述意见,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执行。
莆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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