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驾照、护照、医保卡、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及其它各类证明不能作为替代证件。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卷(削)笔刀等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三、严禁考生将书籍、纸张、笔记本、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体、有运算功能、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的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考生如有违反,该科目按零分处理。
四、试卷分发后,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五、答题前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其中,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必须从左边第一格开始填写(涂)。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作零分处理。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答题卡一律使用2B铅笔填涂作答。
七、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它答题材料。发现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一律按章处理。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考场规则》参加考试。
2、由于考生多、考场停车空间有限,请考生尽量乘坐客运班车或市区公交车前往考场。
3、考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晋江人事网查询成绩。
4、请考生保管好准考证,以便届时查询考试成绩、办理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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