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 录用面试工作即将进行。公务员面试是公务员招录的关键环节,由于面试考官在面试考试评价中所起到的特殊作用,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招考公告的有关精神,为确保我州 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杜绝考官在面试考试中打人情分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严禁我州公务员面试考官举办或参与收费性(盈利性)面试辅导培训的通告
一、我州各级、各部门已经取得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的面试考官不得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名义举办各类盈利性的公务员招录面试辅导培训,也不得参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此类培训班。已经举办或参与的,应立即停止,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二、如发现面试考官举办过收费性(盈利性)面试辅导培训的,不得抽调参加今年度的公务员面试工作;如果已抽调参加面试工作的,在面试考场被考生或其他人员举报的,将当场撤换。
三、本《通告》发出后,我州各级、各部门取得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的面试考官继续举办收费性(盈利性)面试辅导培训的,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取消其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按照干管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社会各界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者,可向州监察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886—3622310 、0886—3622682
特此通告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