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府接待处
公开遴选公务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政府接待处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
一、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1.全州州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机关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科员,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C1及以上车型驾驶证;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办理遴选情形的。
二、遴选范围
全州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岗位、人数
西双版纳州政府接待处机场联络员1名。
四、公开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政府接待处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sbnrc.cn/)。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等内容)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府接待处办公室,联系电话:2122847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在《西双版纳州政府接待处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政府接待处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给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按遴选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政府接待处公开遴选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政府接待处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报州政府办公室党组同意,在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政府接待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三)本公开遴选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政府接待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怡江联系电话:0691-2122847
监督电话:0691-2146719(州第四纪工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接待处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