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市2015年上半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完成角色转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优秀毕业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人员、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初任培训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及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简称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下同)、2015年从优秀毕业大学生中选调到基层工作人员(简称选调生,下同)。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批次:
第一批,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10月8日下午报到),参训人员为广安区、岳池县、华蓥市、协兴园区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乡镇机关公务员、乡镇司法助理员。
第二批,2015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10月18日下午报到),参训人员为前锋区、武胜县、邻水县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乡镇机关公务员、乡镇司法助理员。
第三批,为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10月19日下午报到),参训人员为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选调生、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递补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参加培训的时间另行通知。
各批次具体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第一批在广安市天府饭店(广安市广安区劳动街1号,联系方式:0826-2330188)。
第二批在广安市良港商务酒店(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31-35号,联系方式:0826-5181088)
第三批在广安市天府饭店(广安市广安区劳动街1号,联系方式:0826-2330188)
(三)培训费用:参训人员每人交培训、资料费300元,食宿费1000元左右,费用待正式录用后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封闭(统一食宿)的方式进行,请参训人员务必按要求准时报到和参训。报到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常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换洗衣服、运动服、运动鞋、个人日用品等)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按照中省干部教育培训的新要求,请参训学员自备笔、本子等学习用品。
(三)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精神,参训人员经初任培训合格后颁发《四川省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当期有人员参训的区市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指定1名领队,参与培训管理。
联系人:吴老师 (13882670007),肖老师(13699659969)
2015年9月30日
附件2:第二批参训学员名单
附件3:第三批参训学员名单
温馨提示:
《附件.xlsx》来源于广安党建,最近更新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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