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长沙市考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查询网址:http://60.208.116.167/pas/querycert.jsp,报名点为证书管理号5至8位数,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后5位,如证书管理号为:1528015128210,报名点为0151,报名序号为28210)。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21日-23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长沙人才市场(劳动西路299号贺龙体育场南门一楼)。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盖章必须是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一式一份。
盖章说明:有工作单位考生请盖现在工作单位章,在校生请盖学校公章或学院章,无工作单位考生请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章。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为原件)。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84907679、84907978(人社局),88666314(财政局)。
(三)资格审查初审后,待湖南省人社厅复审通过的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长沙会计网(www.cskuaiji.gov.cn)通知。
(四)2013、2014年错过资格(初级)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考试登记表上请务必填写2013或2014年度)。
(五)2014年未通过湖南省人社厅复审的考生请重新发资料到指定邮箱(不用参加初审),具体要求:
请将高中毕业证扫描成电子档于10月20日前(逾期自负)发送邮件至cskj2016@126.com,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jpg(大小500K以内),如:00022张为.jpg,邮件内容请注明合格年度(2014年)、报考级别、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如00022张为。
高中毕业证丢失的考生可以发送高中毕业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姓名)并且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hnxkw.com/byz/)可以查到信息,或发送学信网账号和密码(必须在学信网上可以查到毕业证信息)。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2014年未通过人社厅复审名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待更新)
详情请查看:http://www.cskuaij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7&id=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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