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1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邵阳市考区(含八县一市三区)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初级各科显示60分或以上,成绩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cjcx/cjcx1_n.jsp)。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12日—16日五天,逾期将参加下年度资格审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邵阳市财政局(敏州西路);邵阳市人社局(资江北路)。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盖章必须是盖单位的行政或人事公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2014年错过资格(初级)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考试登记表上请务必填写2014年度)。
(三)2015年中级合格考生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咨询电话:5026032(人社局),5393295(财政局)。
(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邵阳财政网(www.hnsyczj.gov.cn)通知。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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