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震局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地震局 阅读:973 次 日期:2015-10-09 11:11:3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江苏省地震局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部门),省属各地震台,各市地震局: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做好2015年地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震人函〔2015〕152号)的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研、工程系列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震科研及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评审工作将按照《中国地震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中震人发〔2015〕45号、苏震发[2015]42号文件转发)执行。

关于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按照我局《关于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及计算机要求〉的通知》(苏震函[2008]139号)执行。自2014年9月1日起,人事考试中心调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科目(模块),申报人员请按有关新要求报考。

关于职称认定。凡符合中国地震局中震人发〔2015〕45号文件规定,可直接予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送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审核认定。

关于转评。根据《中国地震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中震人发〔2015〕45号),非地震专业转评地震专业技术资格,或地震专业内部跨系列转评,须符合地震专业转评系列评审条件,具有转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转评前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对于具备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符合地震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同志,需分别准备中级和副高申报材料,先申报中级转评,再申报副高评审。

二、所有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公示,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我局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项目及任务成果由局成果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申报资格由局人事教育处进行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由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公示;地方地震部门委托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公示。

对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必须剔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核通过人员应参加评审答辩,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替代。无故缺席评审答辩视同放弃参评资格,计入申报次数。

凡已连续3次申报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未通过人员,原则上暂停1次申报。没有新成果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级资格。2012年至2014年连续3次申报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未通过的人员,原则上今年不得再次申报。

三、地方地震部门委托评审地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出具市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地震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出具市职改部门和省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

四、评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过期不予受理。审核工作完成后申报人不得再补充申报材料。

此次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其任职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五、申报人员应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用手写,用A4纸双面打印)副高级一式2份(原件),中级一式1 份(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表》一式25份(不用手写,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为原件。

(三)学历证、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各1份。

(四)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技术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等一式1份。

(五)论文、技术报告。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译著)、工作报告等(副高级:专著1-2部,或论文、报告3-5篇;中级:论文、报告1-3篇)。

(六)破格申报地震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填写《2015年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情况审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份。

(七)《送评材料目录》1份,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以上第(三)、(四)类材料必须装订成一册;第(五)类代表作装订成册(如技术报告无法装订,可单独附上),并在封面写明材料名称及数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表》和《2015年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情况审查表》可从江苏防震减灾网站下载。

六、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应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的评价意见(100-150字)。

(三)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译著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

七、副高、中级职称评审会议拟于11月中旬召开,会议期间,评委会分别组织对申报副高、中级职称的人员进行答辩考核,每人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及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业绩成果等。

2015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下载.doc》来源于江苏省地震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9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