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委2011年下达我县的音体美 指标,现将我县2011年招聘音体美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小计 | |
中小学教师 | 4 | 4 | 4 | 12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通海县户口限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地户口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7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通海县教育局一楼教室。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或户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交近期免冠半寸彩照2张。
四、考试
本次音乐、体育、美术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初试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全部进入复试。
初试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8:00。地点:音乐专业在通海一中海天楼大礼堂;美术专业在通海一中新区教学楼;体育专业在通海县体育运动场。
(一)音乐专业
1、初试内容:声乐、钢琴(分值40分)。
考生从中选取一项作为主考科目,曲目自选,分值30分。另一项作为加试科目,曲目自选,分值10分。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声乐演唱统一使用钢琴伴奏,钢伴自带)
2、复试内容:试讲一堂音乐课(分值60分)。
(二)美术专业
1、初试内容:光影素描(静物),时间90分钟。(分值40分)
2、复试内容:试讲一堂美术课(分值60分)。
(三)体育专业
1、初试内容:(分值40分)
身体素质:100米、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立定跳远。(每项满分10分,总分40分)
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参照云南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2、复试内容:试讲一堂体育课(分值60分)。
五、招聘办法
1、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各岗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如体检及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若有人放弃,依次递补。
4、我县本次音体美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附:《通海县教育系统2011年音体美 岗位一览表》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教育局
2011年7月16日
通海县教育系统2011年音体美 岗位一览表
岗位及人数招聘单位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小计 | ||
中学 | 通海县第八中学 | 1 | 1 | 2 | ||
通海县第十一中学 | 1 | 1 | ||||
小学 | 通海杨广中心学校 | 1 | 1 | |||
通海四街中心学校 | 1 | 1 | ||||
通海河西中心学校 | 1 | 1 | 1 | 3 | ||
通海九街中心学校 | 1 | 1 | ||||
通海高大中心学校 | 1 | 1 | ||||
通海县纳古小学 | 1 | 1 | ||||
通海县兴蒙小学 | 1 | 1 | ||||
合 计 | 4 | 4 | 4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