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法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广播电视学、英语、建筑学专业被批准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根据《中原工学院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现将2015年攻读双学士学位的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我校在校二年级本科生,可以申报攻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双学士学位: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
3.没有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二、报名办法
满足条件的学生在2015年11月15日之前到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报名,填写“中原工学院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明细表、学生名单明细表电子档以及双学士学位申请表于11月20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对学生名单进行第二次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布。
三、收费标准
双学士学位的学费按学分收取,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分别为:法学,65元/学分;工商管理专业,60元/学分;市场营销专业,60元/学分;英语专业,60元/学分;广播电视学专业,60元/学分;(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被批准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初注册时按年度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四、学籍管理
1.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凭学校财务处收款收据到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如期注册者,取消其资格。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每学期要将注册情况在教务处进行备案。
2.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成绩管理由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每学期末要将学生成绩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它事宜
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专业培养计划以及各专业招生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网站主页。
六、声明
近期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打着“某某大学双学位”的旗号,在我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同时对我校双学位招生及教学工作进行负面宣传,严重影响了我校双学位的正常教学工作。在此,特对我校双学位工作相关事项进行声明:
(1)我校双学位项目是经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面向我校校内本科生设立的,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进行查询。
(2)目前,我校获批可进行双学位招生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建筑学、广播电视学、法学以及英语等六个专业。
经调查,目前经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双学位项目还不允许跨校招生,社会培训机构在我校宣传的所谓“某某大学双学位”,实际上是成人教育学位。
鉴于此,请有意愿攻读双学位的同学,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仔细甄别,切勿轻信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宣传。如需要咨询双学位相关事宜,可直接联系教务处学籍科或我校双学位专业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声明!
我校开设双学位专业一览表
学 院 | 开设专业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地址 |
经管学院 |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 69975789 | 2#210 |
建工学院 | 建筑学 | 62506030 | 2#549 |
新传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62506178 | 8#428 |
法学院 | 法学 | 69975762 | 8#236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62506978 | 11#210 |
2015年10月9日
教务处
附件1:学生名单明细表
附件2: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温馨提示:
《学生名单明细表.doc》、《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来源于中原工学院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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