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5〕26号)精神,为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长:韦文联
成员:郭 亮 刘赟斌 何永勇 黄树桥 胡 明 程 斌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法
1、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提供各学院新生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
2、各学院依据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信息认真核对每个新生报到时所提供各项材料,包括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利用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中的考生照片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对学生档案中所载高考报名、体检及党团关系材料中所载信息、照片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和新生本人逐一核对,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核实新生入学资格,及时查找并处理报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
3、在复查工作中,发现电子档案、学生档案和学生本人信息、照片有疑似不相符等情况而又无法确认的,及时报领导小组,必要时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向省招生考试院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利用学生本人笔迹进行核查。
4、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行为的新生,学校查实后予以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抓好抓实。对因工作延迟、数据不准确导致学生无法按时、准确注册学生学籍信息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要加强学生、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和学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认真及时受理有关投诉,学校受理投诉电话号码为6732304。
3、要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学院务必于10月20日17:00前将复查结果书面报送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安徽科技学院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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