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确定朱冠菊同志为我单位2015年补录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起)。如对补录用人员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请聘用对象于2015年10月16日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中医院院办室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监督举报电话:舒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64-8621212
舒城县中医院院办室:0564-8621757
舒城县中医院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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