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
二、地点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
被考察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档案(包括学籍档案),近期免冠正面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3、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择业通知书和本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居委会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印章);
4、已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印章)和现实表现材料(单位加盖印章);
5、社会青年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居委会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印章);
6、报考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项目服务考核证明;
7、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联系人:张 睿 联系电话:09324863804 13993244433
刘雪璧 联系电话:09324862181 1502591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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