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 阅读:1069 次 日期:2015-10-13 13: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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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关于做好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研究院实际,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特制定研究院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我院2016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总数约为11人(含接收校内推免生)。专业目录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1.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所有符合条件预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的推免生,可以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101.4.63.89:8260/#)进行预报名。9月28日起,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最终录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三、选拔和考核

1.研究院考核小组审核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确定面试名单。

2.复试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理5栋。

3.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四、录取

1.根据研究院公布接收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3.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校招生考试处,审核同意后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发送的录取通知。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为准。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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