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安保工作的实际需要,县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全部为男性,其中高平法庭1名,玉都法庭1名,荔堡法庭1名,法院机关3名)。
二、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司法警察。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泾川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身份。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热爱司法警察工作,遵纪守法;
2.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无口吃;具有本县户口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疤痕,身高170㎝以上;
5.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体检、体能测试、考察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俯卧撑、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3.对体检及体能测试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及考察。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体检、测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福利待遇
每月工资人民币1370元,院机关法警不提供食宿,三个基层法庭聘用司法警察须住法庭,因公出差差旅费按标准报销,被聘用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七、报名
1、报名者下载《聘用司法警察登记表》附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板,同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转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交县法院政工科。
2、报名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3-3325013
联系地址:泾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聘用法警登记表
温馨提示:
《聘用法警登记表》来源于泾川县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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