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商务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314 次 日期:2015-10-14 1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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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商务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沾益县委办公室、沾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沾益县人民政府职责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沾办发〔2015〕20号)要求,组建沾益县商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为充实干部队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1〕9号)的规定,沾益县商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沾益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二、公开考试选调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考试选调的岗位和计划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计划数共4名(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将按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

四、公开考试选调的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的范围及对象为:曲靖市辖区内已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的人员,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五、公开考试选调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自觉维护党和政府权威,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参加过年度考核的,历年年度考核均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存在与选调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六、公开考试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开考试选调信息

本方案通过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2)进行公告,选调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均通过该网站发布,望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自201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17:00终止(共3天)。报名处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沾益县商务局办公室(沾益县望海新区工信局新办公楼二楼,沾益县国土局旁)。

4.联系方式:0874—3055977。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每位报考人员须交个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张(贴报名表2张);提交《沾益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可从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3)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参加工作年限及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由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5)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了解选调情况或电话不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5日18:00前到沾益县商务局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

1.笔试方式及范围:笔试由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试题满分100分,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个科目。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若出现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面试当天报考人员临时放弃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组织面试;若为等额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另行发布,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适应岗位需求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考核人选确定办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者,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优先;以上条件均并列的,则工龄长者优先;如遇工龄相同者,则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优先;若遇以上条件均并列者进行加试。

2.考核。由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选调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3.体检。考核前对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后,由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其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拟选调人员手续办理程序

1.公示拟选调人员。按照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递补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考核不合格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4)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选调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原因。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笔试、面试全程摄像,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沾益县第三纪工委):0874-3160996。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选调的任何阶段均由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以及选调资格。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处以纪律处分;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沾益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沾益县商务局2015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沾益县商务局2015年公开选调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沾益县商务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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