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副教授)1名。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下,学院成立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优化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 | 计划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师 | 1 | 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思想政治教育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副教授职称。 |
四、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职教工作,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引进程序
发布信息→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考核→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和进编等有关手续。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人才引进方案。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实训楼2栋434号)
2、报名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联系电话:0734-2548879(王老师周老师黄老师)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或职称相关文件资料、高校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并填写好《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为确保引进质量,如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仅为一人时,则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四)体检与试用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被引进人员自理,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学院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引进人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负责公开引进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监督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663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86
学院纪检监察室0734-2548178
学院组织人事处0734-2548879
本方案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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