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15年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来源:黄埔区教育局网 阅读:780 次 日期:2015-10-15 16: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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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人员: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初定于10月27、28日(星期二、三)进行,具体安排要等现场确认完成后,根据需要参加测试人员的数量情况再作安排。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手续办理

各相关人员请于10月20、21日(星期二、三)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黄埔区教师进修学校(黄埔大沙东路318号大院2号楼9楼)办公室办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手续,办理手续时请交纳认定费240元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一张(办理测试证用)。不按时办理测试手续的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初定10月27、28日(星期二、三),具体时间以测试证通知为准;测试地点在黄埔区教师进修学校8楼。测试时必须带齐本人身份证和测试证准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二)测试方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是否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试讲要求:按测试内容(办理手续时通知)编写课堂教学教案,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考室工作人员)。教案必须自己原创,编写时应包含如下几个内容:1.课题;2.教学对象分析;3.教学内容分析;4.教学目标;5.教学重点和难点;6.教学方法;7.板书设计;8.教学过程设计;9.问题与讨论等。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与标准:参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之《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

(联系人:吴燕玲,联系电话:82377539)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9日

附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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