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发布2015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空缺岗位调剂计划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体检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根据招聘方案要求,由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16日早7:00时
报到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联系电话:0436—3209654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资格终审通过后由白城市人社局统一发放的带有公章的体检通知书。
3、体检前8—12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体检费每人5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申报白城市瀚海学子回归计划岗位的考生,由考生个人先行垫付,待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白城市人社局予以足额返还。
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与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考生居住地社区出具的《无参加非法组织证明》一并交予人社部门备案(原件存入考生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10月23日前结束。考生务于10月23日前将个人档案及毕业时由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报到证一并提交给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否则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考生开具调档函。
三、人员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申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再发布公告,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工作。
参加体检、考察后本人仍未提出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书面申请的,视为同意事业单位聘用,按照公告规定,五年内不予办理域外调出手续,人社部门不提供本人档案。
四、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2015年事业单位(含瀚海学子回归计划)公开招聘调剂岗位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2015年11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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