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公立医院:
根据《关于下发<宝鸡市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派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医管发[2015]20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有序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派驻工作,现就面向市属各公立医院招聘总会计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等有关规定,担任总会计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2.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
4.熟悉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具有财经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专业资质
1.一般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市级以上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结业证书者可扩大至中级职称;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三)从业资历
具有从事财政、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会计相关专业八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一个单位(部门)会计(财务、审计、资产)负责人三年以上。
二、薪酬待遇
总会计师参照驻在医院副院职待遇实行年薪制,并按国家政策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三)报名地点
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A座4楼宝鸡市医院管理局资产管理科。报名人员可将《总会计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及个人证件资料影像发至邮箱bjsyygljzgk@163.com;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资料主要包括:《总会计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和受训经历证明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由市医院管理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广泛宣传,市属公立医院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资格审核
市医院管理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员。
(三) 考察政审
由市医院管理局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确定组织审查人选。
(四)组织审查
由市医院管理局将经考察合格人员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进行组织审查,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确定公示方式及公示期限。
(五)公示任用
市医院管理局根据领导小组研究决议,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合格的拟聘人员正式发文聘用并颁发聘书。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每月薪酬按基本年薪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按年薪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王娇
联系电话:0917-3262772、15877690907
宝鸡市医院管理局
2015年10月12日
温馨提示:
《总会计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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