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统一安排,2016年北京区报考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点为北京科技大学,先将该考点公告通知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
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2016年北京市网报公告》等相关文件及我校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报考点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选择
1、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城市学院,选择在京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高校的应届本科在校生;
(2)京籍往届考生;
(3)工作单位及档案均在京的非京籍往届考生。
2、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报考北京科技大学MBA/MPA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符合1中(1)(2)(3)之一,方能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缴费
教育部研招网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选择北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请牢记网上报名号,携带相关证件于11月9日—12日至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
三、考生信息填报
报名日期内,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修改部分误填信息。10月31日后,所有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因考生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造成无法政审、提档或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点选择其他要求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请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报名点。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只能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54 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教育部如有最新政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原文链接: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47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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