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图书等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条件
图书等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即硬件分值(F1)条件和软件分值 (F2)条件。硬件分值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成果、论文、专著、表彰奖励等。二者均被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 占推荐总分值的90%,软件分值占10%。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分值须等于、大于90,软件分值须等于、大于10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虽软件分值不足10但硬件分值等于、大于105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图书、群文、美术专业:专科学历,或后取对口专科学历工作满三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5年;本科学历,或后取对口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4年;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任本专业助级职务2年;文博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后取对口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任本专业助理馆员4年;研究生班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任本助理馆员2年;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人员虽不受学历要求,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演员、演奏员,须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文艺修养,表演、演奏基本功扎实,有较高的表演演奏水平,在市地级以上艺术竞赛中获奖,是本团的骨干。
(2)舞台技术须具有较高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和一定的文艺素养,熟悉专业制作、操作技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演出任务,并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须取得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
3、须取得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4、在岗且连续聘任满4或5年,任现职近4或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须参加专业测评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6、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二)分值条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只取整数分值):
1、硬件分值(F1)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1)取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硬件分值(F1)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学历实际专业年限 第二学历实际专业年限
F1=(—————————+-————————+…)×90
第一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第二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即: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等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母,把取得第一、第二…学历后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子,其分数值之和乘以90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硬件分值。
2、软件分值(F2)条件:即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著作)、表彰奖励等。
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符合下列项目的,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分值:
(1) 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且期刊上须有国内统一刊号)
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首位5分。
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首位2分。
(2)专业比赛获奖的
国家级奖,由文化主管部门、文联主办的为20分;
省级奖,由文化主管部门、文联主办的为15分:
市级奖,由文化主管部门、文联主办的为10分;
(3)出版一本专著,为10分;出版合著的独立撰稿人为3分。
(4)获得荣誉表彰的,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其他2分。
(5)按规定程序要求,年终考核为优秀的,上年度加2分,其他年度加1分,但总分最高记5分。
(7)主持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主要组织者为5分,主持区县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主要组织者为2分。
以上软件项目中,获得项目分值之和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软件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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