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副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条件
卫生技术职务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即硬件分值(F1)条件和软件分值 (F2)条件。硬件分值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成果、论文、专著、表彰奖励等。二者均被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占推荐总分值的80%,软件分值占推荐总分值的20%。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分值须等于、大于80,软件分值须等于、大于20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虽软件分值不足20但硬件分值等于、大于110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对口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且任本专业中级技术职务5年(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须有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
3、须有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4、在岗且连续聘任满5年,任现职近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须参加专业测评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6、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二)分值条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只取整数分值):
1、硬件分值(F1)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后,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7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8年。
硬件分值(F1)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学历实际专业年限 第二学历实际专业年限
F1=(—————————―― + —————————+…)× 80
第一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第二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即: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等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母,把取得第一、第二…学历后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子,其分数值之和乘以80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硬件分值。
2、软件分值(F2)条件:即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著作)、表彰奖励等。
任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符合下列项目的,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分值:
(1)获得一项本专业学术技术成果奖励的(以各级科技局颁发为准)
省(部)级一等奖,第四位15分,第五位10分;
省(部)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首位20分,第二位18分,第三位15分;
省(部)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首位10分,第二位8分,第三位6分;
市级三等奖,首位8分,第二位6分,第三位4分。
(2)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2000字以上,且期刊上须有国内统一刊号)
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首位6分,第二位4分。
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首位3分,第二位2分。
(3)出版一本本专业专著,为15分;出版合著的独立撰稿人2分。
(4)获得荣誉表彰的,国家级15分,省(部)级10分,市(厅)级4分,县级2分。
(5)获得一项国家专利,发明专利为8分,其他专利为4分。
(7)按规定程序要求,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上年度加3分,其他年度加2分,但总分最高记10分。
(8)在城区以外乡镇属单位从事卫生工作的加5分。
(9)卫生技术人员下乡镇基层工作时间满半年且业绩考核称职以上,加5分。
以上软件项目中,获得项目分值之和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软件分值。
三、破格评审卫生技术职务副高级任职资格的业务标准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卓著,具有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在本单位、本专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由单位写出破格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破格评审卫生技术职务副高级任职资格。其破格评审标准按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5〕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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