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资格复审、体检工作已于2015年10月15日结束,共8名人员(准考证号:01000202412、01000202123、01000202330、01000202404、01000201820、01000202212、01000202024、01000201801)在资格复审、体检过程中主动放弃,根据《2015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规定,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将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姓 名 准考证号码 职业成绩 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
黄锦浩 01000202003 68.2 59 63.6
朱晓菲 01000202425 64 63 63.5
高建国 01000202508 66.4 60.5 63.45
曾缇 01000202118 57.2 69.5 63.35
李蕾 01000203004 65.6 61 63.3
柏雅婷 01000201713 57.6 69 63.3
王君慧 01000202719 55.6 70.5 63.05
翟玉娇 01000201717 54.6 71.5 63.05
备注:由于考生(准考证号:01000202427)主动放弃递补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考生高建国无法联系,以公告方式通知。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2015年10月19日(周一)9:00—17:00
逾时未到,视作自动放弃
地 点:合肥市包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室
乘车路线:市内可乘14、23、27、65、141、902路公交车至包河区政府站牌下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对资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3、凡未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联系电话:0551-63357843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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