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10.12前 | 前期准备工作 1.各学院、各部门报送本单位参评人员名单 2.各学院、各部门报送《安徽工程大学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检明细表》、申报人代表作(2篇)电子版 3.人事处汇总 | 人事处、各学院、各部门 |
10.16- 10.22 (全天) | 各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组织动员、做好初审工作 1.各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学习、传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布置评聘工作 2.报送本单位职评领导小组及学科评议推荐组(如上半年已报送并无调整的,无需报送)、职评工作人员名单以及学科评议、推荐组会议时间和地点 3. 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经专业系(部门)审核、签字、公示后,递交到所在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 4.各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针对申报材料集体审查并签字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好初审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字 | 专业系/部门、各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 |
10.26- 10.30 | 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进行验证: 1.委托有关机构对申报者代表作相似比进行鉴定 2.科技处验证工作(10.26-10.30日下午) 3.教务处验证工作(10.26-10.30日下午) 4.人事处验证工作(10.26-10.30日下午)工作要求:由职评工作人员集中统一报送经本单位初审后的验证材料,验证工作完成后再集中退回 | 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 |
11.13- 11.18 (全天) | 各单位召开学科组评议推荐会按照不超过所在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参评人员总数8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并对推荐结果进行排序、对拟推荐申报人上网公示。工作要求: 1.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全程监督 2.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评议推荐会议记录及投票表留存备查 3.评审费每人300元交至学校财务处(由职评工作人员统一缴纳,并将财务缴费收据送交师资与职称科登记) 4.公示网址应同时上传至人事工作群 | 各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 |
待定 | 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改革领导组会议 | 人事处 |
11.23- 11.26 (全天) | 各学院、相关党委(党总支)按照日程组织人员向人事处报送材料 1.艺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管理学院(11.23) 2.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理学院(11.24) 3.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思政部(11.25) 4.建筑工程、教辅党总支、后勤党总支(11.26) 5.机关党委(11.27)工作要求: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工作指南》,按规范要求向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报送申报材料 | 人事处 |
11.29 | 人事处组织推荐人员材料公示 | 人事处 |
待定 | 学校组织公开教学、教案评阅组织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人员公开教学以及教案评阅工作工作要求:教务处指定教案,人事处组织安排 | 人事处教务处 |
待定 | 学校评审、推荐、公示、聘任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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