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高中生招飞简章(江西地区)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868 次 日期:2015-10-19 14: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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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航2016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2016年我院拟计划在江西省内面向高三学生招收飞行学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飞计划

2016年我院拟计划在江西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40名,最终具体招飞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我院飞行教师;

2、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成都航空、奥凯航空、邮政航空、深圳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6年江西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外语语种英语,预估成绩在本省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68-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录取

2016年7月开始,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根据招飞计划择优录取达到民航招飞控制分数线的合格考生,将于9月初进入我校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学校。

五、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签约航空公司或飞行学院)承担学生所需培训费用,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需按飞行学院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用人单位每天给予在校飞行学生一定额度的伙食补助,学业结束,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六、就业及待遇:

1.凡顺利完成飞行学业者,将成为各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或学院的飞行教师,工资待遇按在职飞行员待遇。一般参加飞行半年后,月收入约为20000元以上。

2.飞行员作为民航运输、教学的重要生产力,将享受其所在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2.我院将派员在部分区、县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

3.我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对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2016年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院根据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6.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和《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第一道关口。

温馨提示:

招飞大体检、心理测试的内容及考生注意事项

1.招飞体检:主要包括常规项目检查、心理选拔和化验检查。其中,常规项目检查要对考生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电测听、转椅、心电检测、脑电、超声、透视等全面检查。

2.招飞心理选拔:选用的民航行业化的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等工具,由民航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合作,经过两年多研究和实验,在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的基础上进行行业化处理后研发而成,经过专家审议和论证后全面推广使用。测试形式为纸笔测试,测试时间为50分钟,综合考察学生飞行潜质。

3.考生在参加招飞过程中必须配合飞行学院招飞所要求的相关工作,有什么情况一定要及时与招飞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对于各个阶段的检测结果,希望大家客观对待,民航招飞是选拔适合飞行职业要求的人,不是说平时在医院检查没病就一定符合民航飞行学员的要求,希望各位考生、家长尊重民航招飞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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