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来源:花都区教育局网 阅读:786 次 日期:2015-10-20 08: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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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现将花都区申请教师资格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通知: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11月7日,上午8:00分-12:00分;全体参加测试考生均上午7:30前到齐,7:40分现场抽签测试顺序,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报到和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原花都师范学校)(云山大道65号,体育馆对面,新华七小旁边,自带身份证)。

  (二).编写教案要求:(任选申报学科一个课时)按应测试的内容编写课堂教学教案,或教学设计。一式四份(三份交给专家,一份自己使用,教案要求不能出现单位或学校信息,以及个人姓名等相关内容)。

  (三).现场教学要求:

(1)按测试内容试讲(要求见附件、需有板书)

(2)准备监考教师的提问、进行面试。

  四、测试顺序及测试结果

(1)测试顺序按现场抽签的先后顺序进行,考生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测试地点和安排:考生在备考室内等候,由现场工作通知进入测试试室。

(2)2015年11月9日前,在花都区教育局网内设机构栏目:http://www.hdjyj.com/class.aspx?classID=225公布。公布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于12月底到本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二、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中职实习的测试通知:

(一)、广州市认定办通知: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在市21中进行(在越秀、荔湾、天河、番禺、增城申请高中的除外)。该部分人员的有关测试安排、测试内容及缴费时间方法等,可在现场确认时告知:留意26日在广州教育评估网“教师资格认定”页面的“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二)、花都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交费、测试地点、测试内容、测试要求等具体祥相关事项请到: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网(网址:http://www.gzedupg.com/index.php)进行了解或到时来本网站查看转载通知。

花都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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