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晚18:30 至21:00。其中18:30 至18:55 为心理测试,19:00 至21:00 为专业能力笔试。开考15 分钟(18:45)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90 分钟(20:00)后才准交卷出考场。
2、考生应在开考前10 分钟(18:20)凭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须牢记推免服务系统我校复试通知中告知的自身复试编号。入座后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并严禁用上述物品做钟表计时(否则以违纪论处)。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需取消闹钟等铃声并关机后存放在指定存包处,否则,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4、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绘图仪器,请考生提前准备好2B铅笔和橡皮以备填涂答题卡。仅报考下述专业的考生可使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数理统计(0714Z2)、资产评估(025600)、会计(125300)、税务(025300)、应用统计(025200)。
5、考生除在答题纸(卡)的指定位置书写姓名等考生个人信息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所有答案一律标清题号写在答题纸(卡)上,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6、考生答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卡使用2B铅笔填涂)。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听从监考老师指令,等待监考老师验收试卷、答题纸(卡)并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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