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阅读:1364 次 日期:2015-10-20 14: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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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院简介

经济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中央财经大学首批建立的学院之一。

经济学院是中央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学科建设的主要负责学院,同时也是学校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的主要参与学院。学院拥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下的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等十个专业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学院的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学院设有政治经济学系、微观经济学系、宏观经济学系、国民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应用经济学系、经济史系和数量经济学系等八个教学单位,拥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研究所及经济史研究中心等三个校级研究机构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心、等十二个院级科研机构。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造诣深厚且富有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6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6人,教授21人,副教授24人,具有海外留学和访学经历的教师28人。学院教师获得多项人才荣誉称号,包括长江学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7人以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1人。学院教师在经济学的许多领域均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社会影响,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近年来,全院教师承担和完成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在内的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类别和修业年限

我院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 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经济史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合计
计划数 4 3 1 2 1 5 1 1 2 20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入学前调入我校。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

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4.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必要条件:

1. 英语水平较高,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或相当的其他外语成绩证明(托福、雅思等),并能够熟练阅读英文文献。

2. 经济学基础知识较扎实,学习过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等课程,成绩优秀。

3.数学基础较好,学习过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高等数学基础课程,成绩优秀。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院长担任,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工作组成员均为博士生导师和学科带头人。

五、申请审核时间和流程安排

(一)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经济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直接递交或邮寄(仅限顺丰)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八项:

1.个人简历:详细列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与学术活动相关的信息。

2.个人陈述:对个人的经历作简单的总结。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 字。

4.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5.科研成果列表和复印件(并注明一篇代表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

6.外语能力证明:各种水平考试的成绩单。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的证明信)。

8.两封专家推荐信: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直接递交或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经济学院(主教1307)教学科研办公室(100081)赵老师。电话:010-6228892318614001021

注意:

1.申请者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2.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作取消录取或退学处理。

(二)初审

2015年11月上旬组织初审,根据报考学生情况进行筛选,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并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三)复试

12月11日前完成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200分。

1.笔试:共一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经济学基础、专业课以及专业英语,包括政治经济学(20%)、西方经济学(30%)、计量经济学(20%)、专业课(20%)、专业英语(10%)。

笔试参考书如下:

政治经济学:卫兴华、张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微观经济学: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8版或第9版),格致出版社。

宏观经济学: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第4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计量经济学:潘省初,《计量经济学》(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专业课: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书籍。

专业英语:经济学专业文献。

2.面试:满分100分,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和(专业)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90%)。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录取依据与原则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院内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对复试相关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及后续相关安排。

七、招生计划人数与录取人数

(一)招生录取采取公正公平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实际录取人数低于招生计划人数,则剩余招生计划将自动转入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非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应专业计划中。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申请审核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经济学院网址:http://econ.cufe.edu.cn

咨询电话:赵老师010-62288923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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