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租聘的原则,公开招聘3名城市规划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0年2月,隶属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涵盖城市规划、交通规划、测绘工程、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市政道路、建筑设计等多个专业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证书。是湖南省成立最早、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城市规划勘测专业单位之一。
按照发展蓝图,我院将朝着综合性设计院方向发展,打造成为辅助政府决策、维护公众利益的综合性设计院,成为全面推进长沙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所学专业 | 岗位要求 |
规划设计 | 3 | 城市规划 | 1、有3年城市规划甲级单位工作经验。 2、“985”或“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扎实的基本知识,较强的方案创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身份证等相关报名资料。经初选合格者,接通知参加笔试与面试,从高到低依次录用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愿到本院工作的有志青年,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及自我情况介绍发到邮箱(422943518@qq.com)。
(二)初选与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初选合格者,由本院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5:3.5。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主观题和快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院人事教育科依据院有关规定组织。参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
(四)签订合同
经过以上程序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另加绩效工资。
(二)享受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均按我院有关规定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4186510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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