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康祥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竹溪路33号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溪路33号,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309029、0771—5509012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2672fece-cbcf-4e80-9fc6-a536011da7d6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科员二010018001002 | 张康祥 | 男 | 汉族 | 15101110724 | 深圳君联集团 | 134.8 | 68.8 | 0 |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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