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南雄市2015年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来源:南雄市教育局网 阅读:919 次 日期:2015-10-20 14: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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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精神,现将我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申请种类 时间 地点
幼儿园教师资格 2015年10月26日8:30 南雄市机关幼儿园
小学教师资格 2015年10月30日8:30 黎灿学校
初中教师资格 2015年10月30日8:30 新城王锦辉中学
高中教师资格 2015年10月30日8:30 南雄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015年10月30日8:30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北校区)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按照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来确定,即: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为高二教材;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为初二教材(化学科为初三教材);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为五年级教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为大班教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为中职学校一年级教材。上述教材是我市学校相应学科第一学期使用的版本。

方案1:由测试点当场公布测试课题。

方案2:由申请人自选测试课题。申请人先自选好两个测试课题并各准备好3份课题资料(即自选课题所涉及教材的复印件)。

测试内容是选方案1还是方案2由测试点当场确定。

三、测试形式

测试形式为说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四、有关要求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测试地点,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需自带教材及签字笔。

南雄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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