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现将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宜
(一)办理测试手续时间:2015年10月20、21日(星期二、三)2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办理测试手续地点:黄埔区教师进修学校(黄埔大沙东路318号大院2号楼9楼)办公室。
(三)测试时间: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
(四)测试地点:黄埔区教师进修学校(大沙东路318号2号楼8楼)。
(五)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82377539。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实习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宜
(一)测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11月1日(星期日)2天。
(二)测试地点: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三)办理测试手续、测试人员安排及测试内容将于10月27日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网站(教师资格认定栏中)公布(网址:http://www.gzedupg.com/),测试者有不明处的请咨询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联系电话:83494295。
三、其他
测试人员办理手续时请带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一张(办理测试证用),交纳认定费240元。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测试手续和办理手续后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均由本人负责,测试结果由本人自行登录黄埔教育信息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网站查询,教育局不再另通知,测试合格者请继续关注原萝岗教育信息网的发证公告。
特此通知。
黄埔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黄埔区(原萝岗片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测试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zluogang.edu.cn/DocHtml/1/2015/10/20/3459394128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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