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位于汤塘镇升平村,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军粮供应及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具体操作等业务,是粮食安全政府负责制考评达标的重要硬件设施。
二、招聘对象
清远市户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学历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至199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二楼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冈县汤塘镇升平村下围106国道西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持《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单一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总分100分制。
考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佛冈县第一小学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结束后,由佛冈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违法违纪的,即时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人员聘用后,从2016年1月1日起上岗。
本公告由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4282565/0763-4296781
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温馨提示:
《佛冈县粮食储备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佛冈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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