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范围
1、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认定年限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2、在河口辖区内企业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申请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均可按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办理认定手续。
二、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 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师” 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师” 级资格;
三、初级确职材料上报时间为:10月19日—10月30日(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不再进行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
四、申报确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类别、数量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3.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一份;
4.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企业单位申报人员提报《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原件、复印件;
5.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的同时须提交1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拟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名称);
6.报到证正本(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所需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呈报部门公章。
报送地点:河口区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9房间)
联系电话:3885671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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