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凡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并选择北京建筑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须到本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数据方为有效。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二、确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314教室(入东门直行教学楼即是)。
因场地限制,本校不允许参加现场确认考生驾驶机动车入校停车,请考生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出行。
公交:二里沟东口(南行方向)或北京展览馆站(北行方向)下车,展览馆路西侧即是;
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下车东南口出步行至展览馆路南行200米路西;
6号线车公庄西站下车西北口出步行至展览馆路北行300米路西。
三、确认程序
1.考生交验本人有关证件:
(1)应届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在职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专科)及户口本或在京工作单位证明。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相关证明或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2.考生确认报名信息(需考生提供报名号);现场照相。
3.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考生上交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特别提示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2.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4.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本校将随时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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