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等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省红十字会2015年公开遴选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0月29日上午(8:30—12:00),请面试入围考生到省红十字会会议室(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921室)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组织方式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组织面试。面试安排在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本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和体检人选需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考察工作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红十字会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对于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转任、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红十字会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999159
监督电话:0551-62999169
安徽省红十字会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省红十字会2015年公开遴选面试入围名单
详情请查看: http://www.ahxf.gov.cn/ggl/730843.SHTML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30118 | 30010302014 | 71 |
30010302108 | 69 | |
30010301802 | 67.5 | |
30010301823 | 65 | |
30010301708 | 64.5 | |
30010301809 | 64 | |
30010302022 | 64 | |
30010302026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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