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5〕44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8:00开始。
二、测试地点:惠阳中山中学初中部(惠阳淡水土湖南湖路1号)
三、测试形式:说课(15分钟)
三、测试内容:各学科的测试题目见附件三。
四、考生须知:
(一)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0月28日(星期六)8:00前到达惠阳中山中学初中部,并按要求进入相应候考室,开考后30分钟(8:30)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说课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施设备。参加测试人员只能携带指定教材进入试室,其它教学参考资料不准携带,违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及成绩。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测试场所,不得在测试室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与未测试人员交流,违者取消本次测试成绩。
(四)不准冒名顶替、请人替考,有上述行为者取消考试成绩和取消认定教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测试结果及体检安排
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将于2015年11月9日17时后在惠阳区教育局官网上公告。测试成绩合格者将进入体检环节,我局定在11月11日统一安排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看,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826331 联系人:黄老师。
附:
二、2015年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各试室考生安排表详情请参考:http://www.hyjyedu.net.cn/news_6411.html?r=6270712673666482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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